12月22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发布,根据《办法》内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含6大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操作过程是否会很复杂?到底怎么办理呢?下面小编手把手教你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步骤
1、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填表说明”请扫以下二维码
2、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所得税App
(注意1月份才开放哦,现在可以先完善信息啊)
也可以到税务机关网站申报
3、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未补正或重新填报的,暂不办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后再行办理。
4、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要注意的是:
1、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2、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