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通联支付被实名举报要求停续支付牌照及通联支付最新情况进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日,一位自称是通联受害者的网友向发来检举信,称全国多名商户使用通联的pos机却遭到通联拒付,款项累计多达426万。
举报信中说,未到账款项是由于通联支付代理商宁波勤丰华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鲍作健,将商户资金通过非法手段转移到个人账户,据多方奔走调查,鲍作健此人无正当职业、嗜赌成性。
该受害人向表示,为维护权利全国各地受损商户齐聚宁波通联支付讨要说法,多次联系通联支付,对方以商户并非使用通联pos为由拒绝付款,而受害者从宁波银联得到确认,商户所用机器确为通联支付跟武汉擎动网络合作推出的一款机器,有录音为证。
该受害人透露,鲍作健自己交代为了拿到支付通道行贿了宁波的主要负责人李某和应某。
通过通联支付官方网站提供的电话拨打过去求证,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尊敬的人行领导您好:
我们多名因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支付服务蒙受损失的商户,现在实名举报该公司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通联支付作为持有央行发放支付牌照的正规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营线上和线下pos收单业务,2015年6月份多名商户及自然人由通联支付的代理商处购买了宣传为通联支付公司所有、具有极高资金安全性的pos终端(后经验证,该机器确实由通联支付进行收单),而在2015年7月10日左右,先后多名商户发现结算资金迟迟没到位,给我们的正常经营和日常生活带来极大麻烦。
出现该情况后我们积极奔走于通联支付各个部门之间,一直没有合理的解释答复,至今也未见发布任何公告和采取明显行动。
事发后受损商户由网络组成维权群体,据统计涉案金额在420万左右,涉及商户30余家,事发后我们从其他未到账商户口中得知:此次事件的发生是因为通联支付存在若干违法、违规等行为所致。
通联支付公司拒付426万商户款,五大问题违抗国家规定
2015年6月-8月份通联支付公司的代理商,以机具价格优惠、大品牌保证资金安全等推广手段,在短时间内卖出了大量pos机具,在正常到账一段时间后,7月8-10日左右的消费款久久没有到账,据不完全统计金额约为426万元。
在不断深入了解后,发现通联支付公司存在重大管理问题:
一、不择手段抢占市场,随便放宽收单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pos机商户需要审核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且不得跨省(区、市)域开展收单业务,通联支付代理在商户能够提供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断然要求不需提供营业执照,仅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就可以将pos机具带回当地使用。
二、随意开通支付通道、审核把关不严。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特约商户管理中第八条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当谨慎或拒绝为该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据悉,这次卷款跑路之人以前是有过犯罪记录的(有证据可以证明),个人信息存在极度不良,通联支付没有切实履行对特约商户的风险信息进行查询而贸然的开通了支付通道,进而为此次事件埋下隐患。
另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收单机构应对特约商户的真实性负责。
通联支付为扩大自己的业务规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特约商户的名义展开二清支付业务,没有对其特约商户的管理团队、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以及业务合规及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调查。在没有真实业务需求的情况下依然开通支付通道,负有严重的审核不严之责任。如果通联支付认真的执行了人行相关规定对商户进行实地勘察,就不会导致后面一系列的事情发生。
三、无视央行规定规范、公然违背相关条文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一款中明确指出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以及对收单业务进行交易监测、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进行资信状况审查、证照审核和现场调查,了解特约商户的经营背景、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确保特约商户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通联支付在明知以上条款的情况下,通联依然还是接受了勤丰华能无经营场所、无真实业务的虚假资料为其开通了收单通道,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事实清楚、法律法规明确的情况下,通联支付依然我行我素,有法不依,顶风与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对立。
四、处理事情消极拖延、放任事态恶化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收单机构应落实专人受理持卡人、特约商户的咨询和投诉并予以及时处理。
在7-8月份我们不断打电话去通联反应未到账事宜(有证据可以证明),但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不但没有及时处理还放任不管,造成消费资金有充足的时间通过非法手段转移到个人账户,最终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五、破坏新闻言论自由,利用公关随意操纵
此事件发生均为真实情况,并经实名反应,有媒体发表后,通联支付利用各种手段删除相关报道文章,严重违背了新闻言论自由。
根据(银发【2015】358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出现十一种情况,支付牌照或不能延期!其中通联涉及了第六条和第九条具体详情如下:
第六条: 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数据等手段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或恶意拒绝、阻碍检查监督的;(通联与勤丰华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约的收单业务由线上转为线下pos机收单并且可随意移机,此为伪造、变造、隐匿数据故意逃避监管要求。)
第九条:在支付业务设施安全及风险监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较大规模的盗窃、出卖、泄露、丢失客户信息情形的。
1、通联支付公司没有现场核实核对勤丰公司的办公经营注册场地、实际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就授权其为特约商户操作通联公司“通联慧支付”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代收、代付业务。此为审核准入失责。
2、通联公司在授权后缺乏管理监督,在资金风险管理上失控,造成大量资金沉淀,脱离监管,导致我们商户货款420余万元不知去向,造成重大损失。此为风险监控失误。
3、合同签订的是网上收付款,结果却繁衍出众多的线下pos机具,业务设施方面存在隐患。
另外根据《pos机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收单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暂停其收单业务资格,责令其整顿。
通联涉及了第二款和第七款:
第二款:隐瞒重大风险事件(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收单机构或其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发生涉嫌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的,收单机构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
受损商户于7-8月份不间断通过电话询问款项不到账事宜(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直到九月八号受损商户集体上访宁波人行,通联支付在人行的询问下不得已才做出汇报。
第七款:明知商户审核程序违规从而发展风险商户,造成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实际损失10万元以上的。
通联支付在没有去实地考察以及特约商户没有需求开通收单通道的情况下贸然开通支付通道,这是审核程序的违规。再者主要负责人有极度不良信息的情况下发展了风险特约商户,成为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综上所述,事实清楚,经过明了,通联支付违规明显,我们希望贵单位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履行职责为我们主持公道。并且先前已经有赔付的案例,2014年腾付通二清代理商卷款跑路,腾付通公司很快做出回应全额先行赔付商户;2016年1月10日深圳二清代理商卷款3000多万,涉及快钱和易宝支付提供支付通道,1月底快钱和易宝按照人行有关规定已经先行赔付。
2016年5月份通联支付牌照到期,按照人行相关规定通联在支付业务设施安全及风险监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以及隐瞒重大风险事件,人行可以暂停其支付牌照,凭借以上两点我们受损商户要求停止续发通联支付牌照,并且我们已经聘请律师给通联支付发了律师函准备起诉,试问人行领导在通联支付存在众多违规以及支付风险隐患并且被多人诉讼的情况下,还可以续展支付牌照吗?
此致
敬礼!
以上即是关于通联支付被实名举报要求停续支付牌照;通联支付最新情况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要是有最新消息小编会马上和大家分享的。希望这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