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电商企业3大要求一览

发布时间:2019/11/4 10:49:11    文章来源:股城网

   11月1日下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通管局等上海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集拼多多、美团点评、国美在线、小红书、饿了么、健一网、药房网、途虎养车、洋码头等22家本市重点电商企业召开“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约谈会,督促电商企业落实有关要求,规范促销行为。针对电子商务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市电商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有3点,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要求有什么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电商企业3大要求一览

一是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平台治理、质量管控、信息披露、公平竞争、食品安全、广告合规、药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二是提前制定促销活动订单饱和、物流配送及网络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平台网络正常运行。落实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检查监控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政府部门。

三是畅通客户服务热线,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建立并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先行赔付、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制度。严格落实平台对商家发布行为的审核责任,不得利用网络促销活动实施诈骗、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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