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提出三孩生育政策之后,大家对于相关的配套政策都比较关注。据悉,目前相关措施还在研究,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奖励政策。有消息称,北京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可以享受生育假30天,这是真的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吧。
8月4日,北京12345援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称:经核实,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稍早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解答第三条的规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但北京市职工休产假时遵循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仍然在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语境下,5月31日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如今已休产假51天,仅余47天。如相关规定不加紧覆盖三孩女职工,恐有部分三孩女职工无法享受应当享受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研究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此次在答复中称,北京市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
这是一个法律政策衔接问题。事实上,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等表述均出自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
以上就是北京生三胎的产假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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