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多项法律和决定,其中大家最为关注的三孩生育政策也正式入法,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那么关于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看看吧。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据悉,修正草案将现行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如何理解这一表述的变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说,将提倡表述为可以,是关于公民生育权利更为精准的法律表达,公民有权在履行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自主决定生育子女。同时,这一修改明确公民有权生育三个子女,也有助于划定政府相关责任的范围,如采取各项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来更好地保护公民这项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说,在某种程度上,过度的晚婚晚育压缩了育龄人群的生育时限,成为生育水平的重要抑制因素,因此,提倡适龄婚育,也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必要措施。
在计划生育服务一章,修正草案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服务内容新增了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应当承担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内容新增了优生优育,还新增了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的表述。
宋健说,由于晚婚晚育已成为社会现实,很多女性生育二孩和三孩时可能已属高龄孕产妇,这就需要增强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母婴健康;而不孕不育是生育水平低迷的一个原因,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有助于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满足生育意愿。
以上就是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的最新规定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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