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肖像权纠纷的案件也非常多。这不滴滴出行也遇到这种问题了,而且竟然是被刘翔给告上法庭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因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关于刘翔的配图微博,前奥运冠军刘翔一纸诉状把它送上了海淀法院的被告席,状告诉由为侵犯自己的肖像权。
通过海淀法院的官网可以看到,刘翔要求滴滴出行删除侵权的图片和链接,并索赔126万元人民币。
事件的缘由是刘翔认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经本人允许,于2015年4月份发布了内容为“#刘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栏!每一段结束,都是另一个开始,加油!”的微博,并配了六张刘翔的照片,然后就开始介绍“滴滴出行”。
刘翔认为自己和滴滴出行没有任何代言或其他合作关系,此配图和配文会让大家误解,因此起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发稿前笔者登录滴滴出行官微,搜索刘翔所说的该条微博,并没有找到,应该是已经删除。
肖像权就是人们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私自使用他人肖像可能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