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Gucci(古驰)”变“Gucc”事件的消费者冯先生8月15日抵京,正式签署律师代理授权委托书,准备法律维权。
据媒体此前报道,7月31日,陕西榆林的冯先生从京东自营Gucci花1859.67元购买一款Gucci眼镜,眼镜左腿上的英文缩写竟是gucc。冯先生举报后,商品被下架。
8月7日,京东商城旗下微博@京东时尚 称,经检测,确认涉事眼镜系GUCCI所属开云集团旗下开云瑷维(上海)眼镜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其授权经销商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京东供货,来源无误。但为何会出现顾客所描述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调查。京东商城向消费者真诚道歉,全额退款退货。
“京东提出补偿100元京东券,这是一种羞辱。”冯先生在8月16日举行的“网购奢侈品假货索赔与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研讨会上说。
京东声明中的授权GUCCI是否认可?8月17日,GUCCI中国官网客服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只接受对于在线商品的咨询,无法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京东公关人士则在电话中向澎湃新闻则表示,待了解最新调查进展后会回复记者。
律师:问题货品不能轻易寄回
冯先生指出,虽然京东方面称,眼镜来源无误,但未明确说明眼镜是假货还是劣质品。他想弄清楚,“Gucci”变“Gucc”背后,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冯先生与京东客服的沟通记录显示,京东曾提出补偿100元京东券。
“我没想到京东这么没诚意,这是一种羞辱。”冯先生说,为此他决定通过法律维权。他唯一的担忧,是自己没有经验,微博举报后,“最有力的证据”眼镜被京东派人取走。
在研讨会上,冯先生代理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介绍,在传统的电商消费维权事件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维权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是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消费者有些时候买到伪劣产品后,根本无法查询到销售商的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办公地等,维权时常常毫无头绪。第二是取证难的问题。电商平台购物,商品的网络信息页面、电子合同等往往都由平台方掌控。例如上述“京东自营’Gucci变Gucc’”一案中,该款眼镜被迅速下架,作为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再寻找到该信息。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委员会秘书长赵剑认为,虽然冯先生已经拍摄照片,留存京东取回眼镜的收据,但没了原始货品,其维权过程会异常艰难。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发现问题时,即针对购买平台的商品介绍信息页面进行截屏,最好进行公证。这样,即使商品下架,也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其次,网购时消费者应当索要电子发票。再者,问题货品不能轻易寄回,应当作为证据进行保留。最后,与客服交流时的页面应进行截图保存,电话沟通进行录音。
赵剑律师指出,消费者在侵权案件中是弱势群体,电商立法的时候应当考虑举证责任倒置。
专家:我国缺少第三方线上争议调解机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京东方面第一时间收回了可以作为证据的眼镜,称“送去意大利进行质检”。但是否送去,送到何种机构,送检产品是否真为冯先生购买的产品,各个环节均不够透明。
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认为,本案还反映出我国缺少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ODR”)线上争议调解机制,应当通过这个事件推进ODR制度建设。以美国为例,遇到类似纠纷,双方基本都会采用第三方ODR争议解决收费服务。其主要模式是聘请专家进行基本事实判断,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解。
2012年8月15日,京东集团董事长刘强东在接受新浪微博微访谈时承诺:如果您在京东商城买到假货、水货,那么恭喜您,您至少可以得到十倍的奖励。此后,该信息由南京市石城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冯先生代理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认为,无论是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的“退一赔三”还是京东商城的平台承诺“假一赔十”,冯先生都不应该仅仅是获得京东客服承诺的“一百元代金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