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未来要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幼儿园内部管理水平。比如,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经培训后上岗;幼儿园在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重点1
公办非在编教师逐步同工同酬
根据文件要求,本市将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一方面,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另一方面,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探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财政、教育等部门将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确定民办幼儿园人力成本支出在办园成本中的最低比例。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通过在部分区试点培养项目,拓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引入渠道。同时,健全培训机制,实现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培训全覆盖。
重点2
幼儿园教职员工严格准入管理
意见指出,本市将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通过在部分区试点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本市户籍本科毕业生招聘并委托培养项目、本市户籍大专毕业生专升本培养项目和初中毕业生3+2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培养项目,拓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引入渠道。
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职员工入职标准,严格准入管理,《意见》提出完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教师心理辅导制度。
健全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对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公共活动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为进一步保障幼儿在园安全,本市将完善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实现幼儿园公共活动区域内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加强日常监看维护管理。
参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本市将建立健全幼儿园法制副园长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园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幼儿自我防护能力。
意见还对幼儿园安全事故应对作出了规定:一方面,公安、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消除幼儿园各类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置机制,一旦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开展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并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资料图重点4 看护幼儿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 在幼儿园内部管理上,新的文件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意见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健康等各项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落实幼儿园的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幼儿园安全员制度,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经培训后上岗。
文件还指出,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健全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和病儿隔离等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幼儿饮食与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制度。幼儿园在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此外,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资料图重点5 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日常工作
在共育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幼儿入园前家长培训制度、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密切幼儿园与幼儿家庭之间的交流,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有效提升育儿效果。
同时建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依据园所规模建立园级、年级、班级等不同层级的家长委员会,在园长指导下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家长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鼓励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幼儿园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