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的陈女士遇到这样一件尴尬事。她通过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购了一款LV女包,事后却发现这个皮包只是国内生产的仿品。随着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迅速普及,不少人都遭遇过类似的消费陷阱。在各地消费者保护部门受理的投诉中,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然而,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微信朋友圈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4月22日 《经济参考报》
在当今几乎“全民皆商”的年代,社交网络从“自媒体”正在迈向“自营销”。以微信为例,因其不需要工商注册,没有实体店面的成本,同时朋友圈推销方便的缘故,在当下也成了不少“创业者”的首选。有人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微信朋友圈本是用来交流心得、分享知识、增进感情的“思想花圃”,现在却变成了一个类似网店的商业平台,弥漫着越来越浓的商业气息。
“朋友圈”变身“商业圈”虽然受到批评指责,但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以“熟人经济”为基础的微信营销,诚信理应成为每一个“微商”的基本准则,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部分“微商”不惜透支朋友信用:销售过期食品,甚至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有的高调宣称自己的商品质优价廉,甚至吹嘘成名牌产品,实则是假冒商品或“三无”产品; 有的通过点赞有奖的方式进行促销,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奖品兑现,忽悠圈内人。
所有这些,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让大家对微信朋友圈的营销方式产生质疑,有人甚至戏称,现在的微信“朋友圈”已经变成“杀熟圈”,长此以往,会断了“微商”自己的“财路”。
微信“朋友圈”购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商品质量无法保障,不能只靠经营者的自律; 二是对于虚假宣传的商品,消费者没有辨别能力; 三是交易没有发票,无法证明交易行为的存在; 四是出了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经营者把消费者拉进黑名单,让别人无法找到自己; 五是产品出了问题,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因此,在“互联网+”越来越热和“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渐成热潮的当下,从鼓励年轻人创业、降低创业门槛的角度出发,“微商”是个不错的渠道,但同时也要谨防“朋友圈”变成“杀熟圈”。作为消费者,拉扯一把,帮朋友做些事,这是情谊,但也应该提高甄别能力,对朋友圈中的买卖行为提高警惕,切莫贪小失大。
对于监管来层面说,要尽快从法律层面为电子商务立法,明确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试行对微信商户建立信用档案。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微信官方也应借助“安全港”模式,在投诉核实后对不法商户的微信号予以屏蔽、删除,并督促微信商户建立自律机制。作为消费者,则也应该提高甄别能力,对朋友圈中的买卖行为提高警惕,切莫贪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