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虽然各国都采取了措施进行防控,但是疫苗一日未研发出来,疫情就没办法得到最有效的解决。现在离疫苗的上市还有一段时间,为推进新冠疫苗研发生产,近日,我国五部委出台了新冠疫苗生产临时性应急标准!那么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新冠疫苗生产临时性应急标准出台
为推进新冠疫苗研发生产,6月18日,国家卫健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疫苗生产车间生物安全通用要求》,自即日起实施,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动新冠疫苗生产的临时性应急要求。
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1.生物安全方面
(1)疫苗生产车间防护水平进行分级,规定针对低/高生物安全风险车间,其生产车间与设施、生产设备、验证和评估等应按照低/高生物安全相关要求执行。
(2)当发现存在生物安全隐患时,具有立即停止相关生产活动的权限。
(3)企业应当对车间所有人员提供上岗培训和持续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要求相适应。除进行生物安全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活动的人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2.防护水平分级
根据车间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的风险,将车间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低生物安全风险车间和高生物安全风险车间。
低生物安全风险车间,指用减毒株或弱毒株等病原微生物生产疫苗的车间。
高生物安全风险车间,指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特定的菌(毒)株生产疫苗的车间。
3.生产设备
低生物安全风险生产设备:涉及低生物安全风险车间内生产设备、高生物安全风险车间内非防护区的生产设备,应满足现有疫苗生产和生物安全相关要求。
高生物安全风险生产设备:应根据对生产工艺设备操作中的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进行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与验证。
4.验证和评估
涉及低生物安全风险车间生物安全验证和评估,应满足现有疫苗生产和生物安全相关要求。
应对防护区围护结构严密性进行验证,即在通风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采用烟雾测试等目视方法检查其围护结构的严密性时,所有缝隙应无可见泄漏。
另外还提到,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丢失和被盗、被抢或者其他生物威胁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发生违反生物安保规定的有关事件,应进行报告、记录并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就是新冠疫苗生产临时性应急标准介绍了。有业内专家认为,此举或为新冠疫苗大规模生产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