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事件,救援站乱收费遭发改委查处

发布时间:2016/5/12 16:38:57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大家都有所关注的问题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事件,救援站乱收费遭发改委查处等进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发改委在今日定时定主题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对医药行业价格监管情况作出通报,指出这一行业价格举报数量居高不下,有部分民营医院存在治疗中途加价、小病大治;部分医院违规收取空调费、采暖费;甚至有一些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病例档案保管费。

发改委通报的医药行业价格举报重点问题包括:一是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不按照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仪器检查费、手术费、转院费、重复收取治疗费、材料费等。二是部分民营医院收费价格过高,明码标价不规范,存在治疗中途加价、虚假价格承诺、小病大治等行为。三是医院之间同种中药价格相差较大;四是某些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病例档案保管费;五是某些医院违规收取空调费、采暖费等。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赵辰昕针对“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违规收费事件进行通报。他表示,4月初,国家发改委从有关媒体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要求湖南省发改委立即调查了解情况,迅速依法依规处理。湖南省发改委迅速查明事实后,已及时对当事方作出处理决定。湖南省发改委还决定近期召开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和施救单位提醒告诫会。救援站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已向货车司机道歉。

赵辰昕强调,国家发改委在大力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同步加强调控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对价格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开门受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市场价格的重大变化会一直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持续监测,分析研判,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引导市场预期。他提醒大家关注12358价格监管平台,遇有价格问题,随时进行投诉、举报、咨询,并监督发改委的服务。

延伸阅读

救援站乱收费称"不报警是孙子"遭发改委查处

4月上旬,相关媒体报道某货车司机在湖南潭耒高速段遭遇“天价施救费”,“救援站称你不报警是孙子”。湖南省发改委对报道反映的情况,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湖南新塘车辆救援站存在高速救援乱收费问题,违反了国家和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有关规定,湖南省发改委等部门已经依法对涉事公司、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费”是一起典型的乱收费案件。4月2日,一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交通事故,从事发地到新塘车辆救援站不到20公里的距离,救援站向货车司机索要救援费38000元。经多次交涉,货车司机最终交纳14880元救援费,与最初救援站提出的38000元金额减少了23120元。对救援站实际收取的14880元救援费,调查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原湖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查认定,救援站实际收取的14880元救援费,比按规定应收的12740元,违规多收了2140元。

根据核查事实,湖南省发改委依法对涉事公司作出处理决定:一是责令施救主体单位清退违规收取的2140元;二是对违规收费处以5倍罚款;三是对收费公示不规范的价格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此外,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也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责成救援公司清退涉事员工,向司机赔礼道歉;追究救援站负责人责任,将其调离岗位;追究救援公司违约责任,扣除其履约保证金2万元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查处这一乱收费案件高度重视,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相关收费行为;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畅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切实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委12358价格监管平台,得益于全社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运行得越来越好,受理数量也在不断上升。希望大家进一步关注这个平台,用好这个平台,遇有价格问题,随时进行投诉、举报、咨询,并监督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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