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我国契税法正式施行,目前很多人对于契税法还不太了解。据悉,我们的契税税率并未上调改变,并且多种情况还将免征契税,那么新契税法实施之后,哪些情况是免征契税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关于契税法8种免征契税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契税适用税率,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为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即3%;湖南省确定为4%;河北、辽宁、河南3个省确定了3%和4%两档税率,其中河北和辽宁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河南对住房权属转移适用3%税率。而不用交契税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情况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情况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情况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情况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情况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情况七: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未超出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应依法征收契税。
情况八: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认定,免征契税。
以上就是契税法9月1日起最新规定介绍了,属于8种情况就可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