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职工居家办公伤亡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1/11/15 15:53:52

      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多地出现疫情,出现疫情的地方会被调为中高风险地区,因为新冠疫情防控规定,一些公司通知居家办公,所以相关问题也备受关注,比如疫情期间职工居家办公伤亡算工伤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分享,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一下吧。

    发生在河南驻马店的一桩案件。2019年8月7日,张某与一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张某在该公司财务岗位工作。2020年春节放假期间(疫情防控期间),在2020年1月30日,张某按公司要求为客户办理补款业务后,返回驻马店市区出租屋。在晚上,张某在房内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    张某母亲刘某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驿城区人社局认为不符合工伤。一审法院认为,张某系该公司财务部职工,2020年春节期间(农历正月初六),按公司安排到单位上班,因疫情原因在出租屋内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驿城区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人大代表侯灵敏认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成常态化,职工因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可能出现无法在固定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提供劳务的情况。本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首先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从宽掌握。其次居家办公地点可视为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以上就是疫情期间职工居家办公伤亡算工伤吗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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