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多淘宝减肥药卖家收到江苏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称有顾客在这些卖家的淘宝店购买了假减肥药,委托这家律师事务所维权,该律师函还在函后附上一篇“卖假减肥药获刑”的媒体报道。淘宝卖家深入调查发现,这个发函的律师可能是一个淘宝职业打假人,“以此来牟利。”甚至有淘宝职业打假人公开宣称,“你给这点钱(赔偿)不行的,我都挣不到钱!”
数百名淘宝卖家收到律师函
事情还得从4月份说起,4月8日,一名为李丽(化名)的淘宝卖家收到了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
该律师函称,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接受刘淑清买家的委托和授权,就李丽经营的淘宝网店之前销售的减肥药一事致函。
律师函中称,刘淑清4月1日在李丽的淘宝店购买了4400元的减肥药,收货后发现为假药。该函还称,刘淑清执意希望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协助她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并同时提起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本律师考虑到委托人的实际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你的实际情况,经努力劝说委托人,委托人同意以和解的方式处理本次网络交易纠纷。”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剑峰在律师函中称。
“你销售假药的销售记录是网络方式存储在淘宝服务器上的,是无法逃避的法律事实。”夏剑峰在律师函中提出,要求李丽主动履行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和李丽一样,还有近百名淘宝卖家也收到了夏剑峰的律师函,称他们卖出的产品为假货,同样要求退一赔十。
而在律师函末尾,夏剑峰还附上一篇“卖假减肥药获刑”的媒体报道。
怀疑遭遇淘宝职业打假人
记者调查发现,收到夏剑峰律师函的淘宝减肥药卖家大多是普通百姓,“我们中有的是在校大学生为了赚取学费而开淘宝店铺的,有的是在家抚育孩子的无业妈妈,我们想以自己双手获得报酬,不是想不劳而获的人。”淘宝卖家李丽告诉记者。
“我们卖的货怎么会是假的呢?这些减肥药我们有的自己在吃,有的亲戚朋友在吃,有的店铺甚至没有卖过几单,而有的买过的买家也都是好评,并没有律师函上所说的那种不良反应呀?”淘宝卖家告诉记者,虽然抱着这样的疑问,但因为自己也不是生产厂家,“我们也不愿意做违背良心的事,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我们大家都把商品下架,暂不销售了。”
多家淘宝店铺都收到了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剑峰的律师函,有的甚至收到了东台法院的传票。
这让众多淘宝卖家产生了怀疑,会不会是团伙诈骗呢?于是,收到律师函的多名淘宝卖家不约而同地在网上查询,发现早就有人在网上投诉夏剑峰,称他伙同当地一帮人打着打假的名义敲诈淘宝卖家。
记者查阅网络发现,3月27日,就有网民在网上透露,“夏剑峰伙同东台的一个人专门靠擦边球打假来坑普通老百姓钱,真是恶心人,这个律师发来的律师函上的手机号码是安徽的,估计怕打,缺德事干太多了。”
这时,李丽等淘宝卖家才知道,自己有可能遭遇了淘宝职业打假人,这些打假人的目的并不纯洁,“以打假名义行敲诈之实。”李丽说。
法官一天打七八个电话要求和解
收到律师函的淘宝卖家组建了一个微信群,他们才发现,所谓购买了假药的买家都有几个共同特点。
“买家都是在淘宝新注册的账号,之前没有任何购物记录。而收货地址都集中在哈尔滨和东台永康路附近。”淘宝卖家李丽告诉记者,这些购买行为都没有详细收货地址,而且都是分两次购买,金额均在5000元左右。
记者发现,所有维权的买家都是委托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剑峰进行维权,甚至哈尔滨的买家也委托夏剑峰。
一名淘宝卖家透露,让她觉得更加可疑的是,一名后来维权的哈尔滨买家4月7号收到货物,第二天就委托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夏剑峰发律师函给卖家。
卖家打电话询问夏剑峰为何发律师函,其称收到了哈尔滨买家的委托书和快递过来的货物。
“试想哪个快递有如此神速?”该淘宝卖家称。记者也从该卖家提供的与夏剑峰的电话录音中证实了此事。
上述淘宝卖家还透露,今年2月份,夏剑峰与他们联系使用的是安徽的手机号码,经过网友在网上质疑后,夏剑峰就换了江苏盐城的手机号码,“这个号码也不是夏剑峰公开的工作手机号码。”
收到东台法院传票的淘宝卖家透露,她委托的律师开庭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主审法官却称之前的此类案子都是和解的,以从来没有判过为由,要求双方和解。
“法官甚至亲自打电话给卖家要求和解赔钱。更为夸张的是法官金磊一天打七、八个电话给卖家要求和解赔钱,有的还是晚上七、八点钟打的,如此敬业的法官闻所未闻。”该淘宝卖家称。
记者在该淘宝卖家与法官的电话录音中确认了此事。
记者查询东台法院官网发现,该院审理了数百起淘宝销售假货的案件,大多为夏剑峰代理的。
淘宝职业打假人:“你给这点钱不行的,我都挣不到钱!”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卖家选择了和解赔偿解决,赔偿的金额从1万元到3万元不等。收到赔偿后,夏剑峰和淘宝买家无一例外都选择了撤诉。
众多淘宝卖家表示,很多淘宝职业打假人都有敲诈勒索的嫌疑。记者在一份一淘宝职业打假人和买家的录音中发现,该职业打假人还在电话里说,“你给这点钱不行的,我都挣不到钱!”
而记者在和解了的调解书上发现,调解书称,被告(淘宝卖家)一次给付原告(淘宝买家)多少万元,原告退回货物给被告。
“如果是正义的打假,不是应该以制止卖假行为为使命吗?怎么还收钱退货?”有淘宝卖家如此质疑。
一位多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表示,在消费习惯显然不符合一般消费者自用的情形下,其消费行为以牟利为目的的可能性比较大。他认为,以牟利为目的获得“十倍价款赔偿”的行为与《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价值和立法精神不符合。
对于此类职业淘宝打假人的行径,从事专业打假21年,有着“湖南王海”之称的专业打假人喻晖认为,对于当前打假群体的乱象,一些人采取诈骗、敲诈等违法违规手段进行所谓的打假,不是真正的打假维权。他表示,打假人的行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这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