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成立 刷单入刑第一案判了

发布时间:2017/6/27 13:39:33

       在两年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之后,杭州获准设立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了。

       据新华社报道,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对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意义,会议强调,“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互联网+法庭”尝试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副市长谢双成提交了一份关于网络法庭建设的提案。谢双成公开表示,网络纠纷案件如何司法为民、行政为民,有紧迫性,难度也很大。基于杭州实践和探索,希望能把“法庭”上升到“法院”。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中,亟待加快推动网上法庭向互联网法院审判模式转变,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杭州有着良好的互联网创业环境,因此在“互联网+”的探索上一直先人一步。而这一次,杭州率先尝试了互联网领域的司法实践。

       2011年,杭州法院开始积极探索新型网络空间治理模式。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

       这四家法院的分工有所不同:滨江法院负责网上著作权纠纷,西湖法院负责网络支付纠纷,余杭法院负责网上金融交易纠纷,杭州中院则负责三家基层院的二审工作。

       不难发现,相应的试点都有现实依据:滨江辖区内高新互联网企业众多,版权纠纷高发;西湖辖区有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余杭辖区内则有天猫、淘宝电商平台。

       2015年5月,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案件缘由是买家王甲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一览无余。

       据承办这起案件的法官介绍,笔录在庭审中可以实时显示到各方当事人电脑,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就可以确认是否有误,在庭审结束后再对笔录进行线上确认,这大大节省了庭后核对笔录的时间。

       同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截至今年4月,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处理涉网购、网络支付等纠纷近2万件,其中两起典型案例被最高法院采录为审判指导参考案例,为全国涉网审判提供借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电子商务诉讼指导办公室主任张政曾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达他对“互联网+法庭”的期许:“今后,打官司会像网购一样方便。”

电商领域案件剧增,刷单入刑第一案判了

       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网络平台的信用炒作行为、假货产业链等法律问题。例如,刷高交易数量的“业务”已经覆盖了京东、淘宝等各大电商平台。谢双成透露,近年来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逐渐递增,从2013年的600件到2016年超过1万件。

       2017年6月,杭州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网络组织刷单炒信(即信用炒作)入刑案。审判当天,10余万淘宝商家通过千牛头条观看“国内首起刷单入刑案”直播,纷纷表达观点、点赞法院,支持阿里巴巴对刷单零容忍。

       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并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每年,阿里巴巴会为此投入数千万元和超百人团队,专职打击炒信刷单。“通过完善大数据技术,淘宝、天猫平台已能自动识别出绝大多数炒信行为。”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技术专家介绍说,该团队还专门研发了识别和处置刷单的模型,对平台系统进行清查。

       据《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2016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179个,发现微信、QQ、YY等社交软件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群组5060个。其中,“90后”群体比例高达43%。刷单、炒信行为不仅给消费者、网购市场带来极坏的影响,也抹黑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不仅如此,今年3月7日,马云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希望能够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以及调动各职能部门,一起联手惩戒制假者。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在两会上提交《关于对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提案》,建议加重对制假售假的刑事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此非常支持:互联网现在出现的问题,对线下的法律适用挑战很大,强烈建议集中考虑针对线上假冒伪劣的定罪、量刑问题。

       其实,尽快出台一部能够适用于今天突飞猛进的电子商务时代的法律法规已成为各界共识。而此次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将给电子商务行业带来的影响毋庸置疑。

互联网法院将有望解决电商诉讼痛点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告诉《天下网商》,“随着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互联网社会逐渐形成,争议解决和互联网公共治理适应新技术特点乃是大势所驱,诉讼、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机构肯定是要适应社会发展这样一个总的大趋势的。”

       “电子商务活动当中引发的纠纷,例如网购消费者权益纠纷、网络合同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网络侵权等都是典型的互联网案件,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会使得对于这些新型案件的处理更加专业化,相应的也会有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判例出现,这对于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运营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则对《天下网商》坦言。

       此外,张延来还认为,杭州互联网法庭设立之后,部分涉及电子商务诉讼的案件将有机会通过线上解决。

       对于覆盖了互联网和物流等多个领域与平台的电商来说,案件的被告和原告往往相隔千里,打官司常常需要在异地间来回奔波,同时电商诉讼纠纷的证据基本都保留在线上。互联网法庭将有望解决电子商务诉讼的痛点。

       而从大环境着眼,电子商务正被逐步纳入法律规范体系中。无论是电子商务法二审,还是上周宣判的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入刑案,可以看到互联网经济正朝着有序的方向进步。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特别指出,在世界范围内,杭州互联网法庭都处于领先地位,“国外对网上纠纷解决机制也有一定探索,但真正能取得较大突破的不多。而我们通过前期的探索,已经走到了世界前列,这点是必须要肯定的”。

       目前,互联网法庭还处在试点状态,如果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仍会面临各种复杂问题。阿拉木斯对此表示乐观,“我们相信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逐步解决的,最重要的是当前互联网环境规范化发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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