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注意:海关出台新规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7/8/17 13:55:46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第232号令,宣布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跨境电商影响较大的是海关监管业务,主要包括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以及从事进出境货物装卸、储存、交付、发运等物流活动。而《办法》的实施或对跨境电商模式产生更多新的高效率尝试。

        新规的出台,对于跨境行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可以支持跨境电商更多的新业务在监管区内落地。

        跨境电商需注意:随着该《办法》的实施,同时将废止2008年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7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2015年4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27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六条。


推荐货源
微商厂家直供货源

上一篇:速卖通厦门仓线上发货最新调整通知

下一篇:亚马逊将于9月起取消最低收费限额,新的收费制度如何实施?

分类栏目
批发市场进货攻略 市场行情 开店心得
网上进货 微商货源 电商资讯
推荐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