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线上买卖争夺火药味十足

发布时间:2017/9/27 11:27:07

       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北稻”公司的申请,裁定“苏稻”“北京苏稻”两公司在多家电商平台上“立即停止”销售带“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26日,法院又根据“苏稻”“北京苏稻”两公司的申请,撤销了上述裁定。

       南北争端,让临近中秋节的“稻香村”没了“稻香”,而是弥漫着争夺线上买卖的火药味。

不到一周剧情“反转”

       9月26日傍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对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即“北京苏稻”)、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即“苏稻”)采取的的保全措施。而该措施包括,“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立即停止在上述电商平台的涉案糕点、粽子等产品宣传推广中使用‘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稻香村集团’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提到的保全措施此前由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即“北稻”)作出申请,并在几天前的9月22日刚刚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保全裁定。

       而在9月24日下午,苏稻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相关声明显示,其对该民事裁定,无法认同并深感遗憾,已按法定程序积极复议。

       9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苏稻方面获取的一份的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显示,北京苏稻和苏稻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撤销2017年9月22日作出(2015)京知民初字第1606号诉讼中做出的行为保全裁定。

       追溯过往,“稻香村”商标之争在北稻、苏稻两家食品企业间已持续多年。据《法制日报》报道显示,该两家食品公司就“稻香村”商标产生的纠纷于2009年已凸显。苏稻始于1773年,北稻始于1895年,均为历史悠久的老字号。目前,苏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的是“稻香村”扇形的标识,北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禾禾禾”圆形标识,而北京苏稻则是圆形“稻香村”标识。

       据中国统计服务中心(CSISC)发布的2014年月饼品牌口碑总指数显示,“稻香村”位列榜首;该机构发布的2015年月饼品牌网络口碑指数显示,北稻指数为7.78位列第三,苏稻为1.62。

电商竞争已触及核心利益

       值得注意的,不论是苏稻还是北稻,两家老字号都对电商平台寄予厚望,最新的商标争议也是围绕电商平台展开。

       这一点,在裁定书上也有体现。此前9月22日的裁定书中提到:鉴于目前临街中秋节及国庆长假,传统糕点等商品处于销售旺季,月饼、糕点等被诉侵权商品的销量会显著增加,北稻的市场份额会被快速抢占、从而使得其利益受到大幅减损,故如不责令北京苏稻、苏稻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将可能会对北稻的市场份额造成严重影响。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北稻、苏稻在电商平台的竞技也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双方利益核心,打破了此前线下“分区而治”的格局。在朱丹蓬看来,相较而言,苏稻在线上的优势更明显,而北稻则更多在线下布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各大电商平台发现,北稻和苏稻产品均有售卖。此外,北稻官方网站显示,可进行门店查询、购买储值卡在北京160多家连锁店使用,而苏稻官方网站的首页则有天猫、京东、月饼团购等电子商务营销平台的链接。

       北稻的优势更多在线下,其线上的战略布局如何?记者在9月26日联系到北稻方面,但截至发稿前,未能获得相关回复。

       朱丹蓬也提到,在互联网不断升级的当今时代,老字号拥抱电商平台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而烘培类、休闲类的食品对于电商平台依赖度更高。不过,相对于一般快消品,老字号也受到自身机制的影响,在电商平台整体的布局有一定滞后性和局限性。

       零售连锁及战略管理专家陶文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老字号即便有传统的文化内涵优势,但如果不抓住电商平台的“流量”,也可能会面临被淘汰的风险。而烘焙糕点的销售季节性和周期性十分明显,对于节日礼品红利的依赖度较高,这场在节前打响的战役对双方抢占市场份额而言颇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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