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遭证监会处罚市场禁入5年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7/11/10 11:46:25

       据祥源文化(600576,SH。前身为万家文化)11月9日晚公告,公司和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告知书中,证监会六次提到龙薇传媒的信披存在“虚假记载”,并称龙薇传媒此前试图进行的高杠杆收购“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

       律师:不影响其二级市场交易A股

       祥源文化(600576,SH)11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告知书称,祥源文化前身万家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同时,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根据调查结果,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其中,知名演员、龙薇传媒法定代表人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均在处罚责任人名单之中。

       处罚结果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这其中,孔德永为万家文化前实际控制人,赵政为龙薇传媒代表。

       除了罚款外,证监会还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禁入期间,赵薇等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且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但并不影响赵薇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证监会表示,就拟对赵薇等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赵薇等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回顾:51倍杠杆收购失利

       下面让我们来还原一下赵薇夫妇拟通过杠杆资金收购万家文化,但最终失利的过程。

       据告知书称,2016年12月8日,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等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万家文化当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同年12月23日,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龙薇传媒拟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收购共需资金30.6亿元。但实际上,龙薇传媒自有资金只有6000万元,“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

       这个巨额资金缺口找谁来填补?

       在此之前,黄有龙指派赵政于2016年12月9日与银必信实际控制人秦博联系,拟向银必信借入15亿元。秦博则要求有金融机构的资金配套。赵政表示,如果金融机构的贷款先到,龙薇传媒将优先使用金融机构的资金。此后,经孔德永等介绍,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拟为龙薇传媒提供融资服务,融资金额为30亿元。

       也就是说,龙薇传媒打算优先使用银行质押融资,缺口找银必信借入。

       然而,在今年1月份回复上交所问询函里,龙薇传媒却称,收购资金除了6000万元自有资金外,将向银必信借款15亿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14.99亿元。同时,其自回复函中表示,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1月31日前完成。

       到1月23日,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计划未通过中信银行总行审批。同时,银必信也未能按照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向龙薇传媒提供后续12亿元借款。融资失利的龙薇传媒宣布将收购总价调整为5.29亿元,收购金额大幅缩水。

       在中信银行审批失败之后,龙薇传媒无人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但在2月16日回复上交所问询时,龙薇传媒谎称其“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

       遗憾的是,即便是缩水后的方案也未能执行下去。万家文化之后曾公告称,万家集团已提前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但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4月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龙薇传媒表示公司被立案调查,交易存在无法预测风险,决定终止股份转让事宜。

       至此,这场演员赵薇和万家文化之间轰轰烈烈的收购戏码宣告终结。

       证监会告知书:六次提及信披“虚假记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与赵薇相比,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

       复盘来看,万家文化股票于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股价为18.83元。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元,涨幅高达32.77%。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月16日复牌后,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在4月1日宣布交易解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到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截至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表示,龙薇传媒的行为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记者注意到,在告知书中,证监会六次提到,龙薇传媒的信披当中存在虚假记载,还指出信披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凡在2017年1月12日~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到3月3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王智斌还认为,虽然赵薇本人不需要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其能够敦促龙薇传媒承担责任,将有利于维护其个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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