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破特大套路贷是怎么回事?福州破特大套路贷内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8/16 15:22:48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近日,福州破特大套路贷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嫌犯成立公司放贷。福州破特大套路贷是怎么回事?福州破特大套路贷内幕是什么

福州破特大套路贷什么情况? 背后的真相令人震惊

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福州警方组织5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查获大量书证、电脑及移动设备、银行卡、公私印章、房产证、土地证、人民币和港币现金,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经侦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福建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福州破特大套路贷是怎么回事?福州破特大套路贷内幕是什么

警方缴获的部分涉案物品 李超摄

据介绍,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沁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大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实施高利放贷活动,在放贷过程中任意实施设套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索以诈骗手段设立的债务,并通过提供虚假证据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

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于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被蒙蔽单方面签订各种合同,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等,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林某出具22万元借条,被扣除所谓“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后实际只借得20.15万元。后因需继续借款又被东升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用“银行流水”等方式骗走房产,最终林某实际借得20.15万元,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日前,魏某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转贷、虚假诉讼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福州警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套路贷”一般是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后,以“看点费”“手续费”“砍头息”“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如阴阳借款合同等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以及办理房产抵押;之后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如向被害人账户转账后,让被害人将“砍头息”及各种名目的费用等转账到另一指定的账户,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体现的全部款项的假象,使被害人借款的事实成立;接下来利用无理借口及篡写签订的合同等方式威胁被害人,一步步垒高借款金额,最终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和房产的目的。

“此类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车。”负责人讲道,这些人大多因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他提醒,“不要轻信这类无抵押贷款广告信息,如遇到此类案件一定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警方通报,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于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被蒙蔽单方面签订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林某出具22万元借条,在收到东升公司转账22万元后,被收取1.85万元“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借得20.15万元。同年7月因林某需要继续借款,东升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答应帮忙办理银行抵押贷款骗取了林某位于台江区上海新苑的房产证,并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银行流水为由,骗取林某提供建行卡、农商卡配合制造林某收款的银行流水,先后向林某建行卡、农商卡转账200余万元再转走,造成林某借款200余万元的假象,瞒着林某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期间,因林某妻子反对林某以房产抵押借款,王某某、黄某某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继续蒙骗林某。之后,王某某、黄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诱骗林某以其闽侯博仕后龙港城的房产抵押借款。在林某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将房产过户到东升林某某名下。林某实际借得20.15万元,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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