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供销社似乎已经不在现代社会中存在了,为何最近会频频出圈呢?据了解,虽然供销社经历过曲折的发展时期,但其实供销社系统一直存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还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供销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为联结城乡、保供稳价作出了贡献。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资源市场化配置,供销社渐渐失去了流通主渠道地位,尤其是基层社,曾一度陷入低迷,如湖北省2014年基层社数量仅696个,比最多的1984年1800个减少61%。实际上,供销社并未真的消失,其下属企业大多聚焦在流通物流等领域。
2015年,供销社改革加快。彼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决定》)出台,其中,推进基层社改造是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决定》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近年来,供销社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政策文件中。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同年6月,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开始,拟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指出,启用供销社,是一个早就有的想法,希望它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一股力量。